市政工程是指市政設施建設工程。在我國,市政設施是指在城市區(qū)、鎮(zhèn)(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范圍內設置、基于政府責任和義務為居民提供有償或無償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各種建筑物、構筑物、設備等。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都屬于市政工程范疇,比如常見的城市道路,橋梁,地鐵,比如與生活緊密相關的各種管線:雨水,污水,上水,中水,電力(紅線以外部分),電信,熱力,燃氣等,還有廣場,城市綠化等的建設,都屬于市政工程范疇。
市政工程一般是屬于國家的基礎建設,是指城市建設中的各種公共交通設施、給水、排水、燃氣、城市防洪、環(huán)境衛(wèi)生及照明等基礎設施建設,是城市生存和發(fā)展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對外開放的基本條件。
研究和教學內容包括:工程流體力學,給排水理論、技術和設施,城市廢水處理和回用,污泥資源化技術,污水廠管理與運行,城市垃圾處理以及資源化利用技術,垃圾滲濾液處理技術,清潔生產,資源循環(huán)利用,城市生態(tài)理論,飲用水水源微污染凈化處理技術,地下水污染綜合整治等,給排水設計優(yōu)化技術,可再生能源與城市供氣供熱。
20世紀80年代之前,我國常把城市公用設施稱之為“市政工程設施”,主要指由政府投資建設的城市道路、供水、排水…改革開放后,有關研究城市問題的專家提出應以城市基礎設施取代“市政工程設施”的叫法,并得到社會各界普遍的認可。
從事市政工程所涉及到的市政行業(yè)類的人才包括:項目總工項目經理市政建造師施工員預算員市政工程師等等。
市政是指城市道路、橋梁、給排水、污水處理、城市防洪、園林、道路綠化、路燈、環(huán)境衛(wèi)生等城市公用事業(yè)工程;
1、道路交通工程。如道路、立交、廣場、交通設施、鐵路及地鐵等軌道交通設施。
2、河湖水系工程。如河道、橋梁、引(排)水渠、排灌泵站、閘橋等水工構筑物。
3、地下管線工程。為常見的供水、排水(包括排雨、污水)供電、通信、供煤氣、供熱的管線部分及特殊用途的地下管線和人防通道等。
4、架空桿線工程。不同電壓等級的供電桿線、通信桿線、無軌桿線及架空管線。
5、街道綠化工程。行道樹、灌木、草坪、綠化小品(如街道綠化中的假山石、游廊、畫架、水池、噴泉等) 建筑物、構筑物占主要部分的各市政專業(yè)工程場(廠)、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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